孝感企业用工:《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引》

企业补贴 admin 发布时间:2025-06-06 浏览:54646 次

孝感企业用工:《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引》

申请指引

一、文件依据

1.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 

二、政策对象

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(劳务派遣单位除外)。

三、补贴标准及期限

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工伤保险费、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。补贴期限每人最长可享受2年。

四、申请条件

1.用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。 2.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,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。

3.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
五、申请材料

应提交材料: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;劳动合同。

应核验信息:社保缴费记录;单位登记信息;申请对象是否属于小微企业。

六、申请渠道

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(或半年)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(或半年)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。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。

温馨提示:

1.小微企业:指按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、《关于印发<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(2017)>的通知》(国统字〔2017〕213号)、《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》(国统字〔2019〕66号)等文件规定被划为相应类型的企业。国家和省出台新的规定,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具体划型规定的,按相关规定进行划型。实际操作中,可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的小微企业名录库、工信部门的“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”等途径进行判断。

2.分公司不得申请本项就业补贴,获得总公司书面授权的除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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