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春市餐厅将外购未加工货物直接与外卖食品一起售卖,应如何缴纳增值税?

财税百科 admin 发布时间:2025-02-24 浏览:18272 次

    “我们餐厅将外购的酒水、农产品等货物,没有加工直接与外卖食品一起卖给顾客了,这种情况我们要如何缴纳增值税?”

  可以按照兼营计算缴纳增值税。

   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]140号)第九条规定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,按照提供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。外卖食品仅指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、加工过程的食品。对于餐饮企业将外购的酒水、农产品等货物,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,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,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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