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鲁木齐达坂城区社保知识:什么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?

管理百科 admin 发布时间:2024-12-23 浏览:22569 次
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六条,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、第十五条的规定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:(一)故意犯罪的;(二)醉酒或者吸毒的;(三)自残或者自杀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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